咸阳清洁取暖工作将惠及74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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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咸阳市印发《咸阳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咸阳市将坚持先立后破,试点先行,由点到面,分步实施,全面推进清洁取暖试点工作。
试点立标阶段从2018年10月到2019年9月,稳步推进清洁取暖试点工作。按照“先行试点、总结经验、稳步推进”的思路,条件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先成熟先推进,逐步实施,探索形成我市冬季清洁取暖模式在全市推广。在秦都、武功、礼泉、三原、彬州5个县市区进行整镇推进试点,在每个县市区选择5—10个基础设施较好的村率先进行试点。按照“三上三下”流程,各县市区收集上报试点村清洁取暖基础信息,经市推进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后,国电、地电公司下到各村做好确村确户工作,并制定电力增容及线路改造方案;咸阳市推进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电力公司上报核查情况后,下达清洁取暖改造计划;各县市区依照改造计划认真实施,施工结束后上报工程完成情况;经考核验收合格后,下达改造资金。在保障天然气供应的前提下,改气流程同上。
此阶段要完成清洁取暖改造19.87万户、2563万平方米,占全部改造面积的26.67%。其中,市主城区改造4.65万户、600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到69.1%;城乡接合部、所辖县及农村地区改造15.22万户、1963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到42.95%;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90万平方米,占全部建筑节能改造面积的23.2%。其中,市主城区围护结构改造8万平方米,城乡接合部、所辖县改造17万平方米,农村改造155万平方米,供热计量改造110万平方米。
全面实施阶段从2019年10月到2020年9月,要完成清洁取暖改造31.66万户、4084万平方米,占全部改造面积的42.50%。其中,市主城区改造6.06万户、782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到88.72%;城乡接合部、所辖县及农村地区改造25.60万户、3302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到63.59%;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537万平方米,占全部改造面积的42.8%。其中,市主城区围护结构改造19万平方米,城乡接合部、所辖县改造39万平方米,农村改造349万平方米,供热计量改造130万平方米。
达标示范阶段从2020年10月到2021年9月,要完成清洁取暖改造22.97万户、2963万平方米,占全部改造面积的30.83%。其中,市主城区改造3.5万户、452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城乡接合部、所辖县及农村地区改造19.47万户、2511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到79.28%;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427万平方米,占全部改造面积的34%。其中,市主城区围护结构改造15万平方米,城乡接合部、所辖县改造30万平方米,农村改造272万平方米,供热计量改造110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