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加强“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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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山东省环保厅网站获悉,《山东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于近日印发。根据方案要求,到2020年,煤炭产能由1.56亿吨减少到1.4亿吨。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7%,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2015万吨标准煤以内,清洁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比2015年提升4个百分点。
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到2018年年底,生铁产能压减60万吨,粗钢产能压减355万吨,提前完成“十三五”钢铁去产能总目标。
大力加快传统行业绿色动能改造。到2020年,原油加工平均综合能耗降至63千克标油/吨、碳排放降至158千克二氧化碳/吨(地炼);化工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15%左右、碳排放降低18%左右;建材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降至4.05吨二氧化碳,日产4000吨以上规模的水泥生产线能耗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平板玻璃深加工率达到60%以上,低辐射镀膜玻璃应用比例达到40%,生产线能耗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造纸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至1.74吨标准煤,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降至4.42吨二氧化碳;电解铝交流电耗降至13200千瓦时/吨以下。
大力优化空间布局。采取“产能总量和污染物总量双平衡法”,优化整合钢铁、电解铝、地炼、焦化、轮胎、造纸、化肥、氯碱等行业产能布局。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要求,在总结国家试点成果基础上,2018年率先在青岛、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滨州7市开展“三线一单”编订工作。2019年年底,所有设区的市要完成“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
对本方案实施情况,省政府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评估。2021年,省委和省政府对方案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参考,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