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新供热条例15日起施行
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近日表决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呼和浩特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议》。新《呼和浩特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10月15日起施行。新规要求,供热企业不得随便弃管、弃供,或者供热温度不达标。其中新增的供热质量保证金制度将为市民温暖过冬提供保障。
哈尔滨市:加强城市供热严管力度
哈尔滨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全面加强2017至2017年度城市供热管理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通知要求,供热单位要切实履行供热主体责任,全面做好各项供热准备工作。各供热单位要提前做好供热设施检修和燃煤储备工作,10月20日前,设施检修率和完好率要达到100%。通知要求,要确保供热安全和供热质量,具备连续供热条件的企业要实行24小时连续供热,不具备连续供热条件的要延长供热时间。坚决杜绝推迟供热、提前停热、人为限热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石家庄:今冬使用供热卡交费
今年根据石家庄市政府“一管到户”的政策部署,石家庄各供热公司陆续向居民发放了供热缴费卡,已领卡的用户不用把供暖费交给物业,拿着供热卡直接到指定的银行或者手机银行缴费即可,方便快捷。交费标准按照相关规定,石家庄居民22元/平方米,非居民31元/平方米,符合认定规定的空置房需交纳20%的热损费,如遇价格变化按市物价局文件规定多退少补。
吉林市:今冬供热价格拟降0.50元/平方米
近日,吉林市物价局召开调整城区居民供热价格听证会。吉林市物价局和吉林市市政公用局共同提出了拟调整城区居民供热价格听证方案:居民住宅供热价格由每平方米27.50元下调至27.00元,每平方米下调0.50元,下调幅度为1.82%,其它类型房屋的供热价格等额下调;供热计量价格同步下调,此方案自20172017采暖期起执行。
甘肃:供热企业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近日,甘肃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为保障居民供热采暖,经国务院批准,对“三北”地区供热企业(以下简称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减免或优惠政策,甘肃省也位列其中。通知明确,自2017年至2018年供暖期结束,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以下统称居民)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本溪市:今冬供热价格每平下调2元
记者从辽宁省本溪市房产局获悉,2017年,本溪市城市居民冬季供热开始执行每平方米26元计费政策。据统计,本溪市现有城区居民供热面积2900万平方米,供热企业去年供暖期实际让利于民5800多万元。2017年,该市物价局和市房产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我市城区供热价格的通知》。通知指出,2017年供暖期我市城区供热价格作出调整,按建筑面积计费,居民每平方米26元、非居民每平方米32元。2017年供热期已缴费的用户,多缴费用2元结转至2017年度。本溪城区民用供暖价格实际上从之前的每平方米28元,下调到26元,下降价格为2元。
北京:新增3000余万平米热计量收费
据北京热力集团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北京城市热网供热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24元,燃煤直供供热价格为16.5元,燃煤间供供热价格为19元,天然气、液化气、油、电供热价格为30元。今年全市将新增3000余万平方米居民住宅热计量收费,包括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其中,基本热价仍根据市热力集团城市热网供应,燃煤锅炉供应和天然气、液化气、油、电供应不同,分别按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12元、7元、18元的价格收取。而计量热价则统一按每千瓦时0.16元收取。
张家口:免收新房采暖费
自2017年2017年供热期起,取消采暖期暂不用热收费,对于申请报停供热已经缴费的居民,部分供热企业已开始为市民办理退费业务。新建房屋首次供热实行整体供热,其首次采暖费用纳入房价,统一由开发建设单位交纳,不得向用户单独收取,重复收取。
滨州新城区:今冬家庭供暖收费每平米22元
记者从山东滨州相关热力公司了解到,目前新城区取暖费收缴工作已开始。滨州新城区20172017年供暖季取暖费收缴工作已开始。根据滨价发【2017】15号文件规定,20172017年取暖费价格依然执行如下标准:居民及教育(财政拨款)22元/每平米;商用及办公32元/每平米;低保户15元/每平米(须持有“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证”)。
银川市:今冬供热季热计量价格要涨
近日,银川市物价局发布《银川市关于调整热计量价格(试行)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了由基本热价占30%、计量热价占70%的按热计量价格收费的标准。该标准将于2017年11月1日起试行。此次试行的收费标准依据现行居民热价、商业房热价及办公房热价为基础,热计量供热价格由基本热价占30%和计量热价占70%两部分构成。2017年银川市将选取部分老小区和部分新建小区、总面积100万平方米至200万平方米,作为热计量收费试点。
西安市:今冬集中供暖不高于5.8元/月/平方米
据西安市热力总公司相关负责介绍,供热收费仍执行原价格,按面积居民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5.8元(包括每月每平方米0.5元热交换站到用户的损耗及费用),非居民用热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7.5元。对于西安市政集中供热、可以分户控制且整个采暖期不用热的用户,家里关停暖气后不会影响周围其他住户用暖的,提前申请停暖后,可以只交总热价的30%。
乌鲁木齐:供热面积预计达1.84亿平方米
近日记者从乌鲁木齐2017-2017年度供热保障工作动员会上了解到的,2017年2017年乌鲁木齐供热面积预计将达到1.84亿平方米,较上年度增加400万余平方米。乌鲁木齐1.84亿平方米的供热面积中,采用了电采暖、地源热泵采暖和太阳能采暖等其他供热方式。另外,乌鲁木齐实施了504万平方米的热力计量改造;同时,还投资1.32亿元对10家热企的1675蒸吨燃气锅炉,实施了烟气余热深度回收利用改造工程。
定州市:年内新增集中供热面积400万平方米
记者日前从河北省定州市有关部门获悉,今年,定州市将新增集中供热面积400万平方米,从而使城区集中供热面积增加到780万平方米,惠及60%的居民。明年,整个城区集中供热面积将达到1300万平方米,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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